你好,我去年3月購買了一套商用性質40年產權的公寓住房,麻煩問下是否可以提取公積金,謝謝,
您好!收到您的來件,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與您取得聯(lián)系。
根據《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具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和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如您網簽購房合同注明房屋性質為住宅,可申請?zhí)崛。鐬樯逃没蚬⒌确亲≌再|,則購買后不能申請?zhí)崛」e金賬戶余額。
青島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2019-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