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青島市的單位解除勞動合同7年了,在青島單位繳納公積金月9個月,我現在要提取公積金,需要什么資料,到哪個部門辦理
您好!按照戶籍不在本市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提取條件進行提取需要準備的辦理要件:(一)《青島市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審批表》;(二)提取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個人賬戶已納入中心集中封存戶管理的職工僅需提供身份證原件);(三)戶籍遷出本市或戶籍不在本市,且與本市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并離開本市的,應提供以下證明材料: 1.戶籍遷出本市的,應提供戶籍管理部門出具的戶籍遷移證明原件、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個人異地社保繳納證明原件。 2.戶籍不在本市的,應提供戶口簿原件、基本養(yǎng)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或個人異地社保繳納證明原件。
服務提示:自2019年5月7日起,提取業(yè)務取消銀行存單結算方式。在保留住房公積金聯(lián)名卡結算的基礎上,增加I類借記卡結算方式(僅限:建行、工行、農行、中行和交行)。符合提取條件的,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提取金額轉入職工已備案登記的五大行I類借記卡賬戶或聯(lián)名卡賬戶中。(若職工無聯(lián)名卡,需提前關聯(lián)一張五大行I類借記卡)。
您也可以撥打青島住房公積金熱線0532-12329進行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