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一下,我于4月底將長沙縣的集體戶口遷到雨花區(qū)黎錦菀社區(qū),因為在長房東旭購買了住房但未交房,之前4月份網上報名的時候提交了舊的戶口本資料,并報名的砂子塘啟新小學,但遷戶口后據說要到陽光城長塘里小學報名。1.請問這種情況能否在雨花區(qū)上小學?請問后續(xù)應該怎么操作?2.是否只需要我的戶口在雨花區(qū)就可以還是需要將小孩的戶口也遷到雨花區(qū)?
市民:您好!您的來信已收悉。經調查,現回復如下:市民: 您好!您于5月13日關于“有集體戶口,購買房產未交房,孩子怎么入學”的來信我們已經收悉,針對您信中提到的問題回復如下: 根據中共長沙市委辦公廳、長沙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fā)《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招生入學工作的實施辦法》的通知(長辦發(fā)〔2016〕5號)的文件精神,以不動產權證為依據入學的業(yè)主子女,其房產須交房并實際入住。因您所購長房東旭房產未交房,故不能作為入學依據。但您及小孩的戶口已遷入該房產名下,區(qū)教育局將視學位情況統(tǒng)籌安排入學。 以上是我單位對您來信的回復,如果您對回復意見不滿意或有新的意見建議,請直接與我單位聯系電話:85880323。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生活愉快!